主管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主辦單位:內蒙古金融學會
《內蒙古金融研究》是一本由內蒙古金融學會主辦的一本經濟類雜志,該刊是部級期刊,主要刊載經濟相關領域研究成果與實踐。該刊創刊于1980年,出版周期月刊。該期刊已被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收錄。
《內蒙古金融研究》創辦于1980年,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由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主管,內蒙古金融學會主辦的一本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經濟類部級期刊。《內蒙古金融研究》欄目設置有:專稿、視點、能源金融、邊貿金融、農牧金融、改革發展、經營管理、調查思考、工作研究、銀苑拾萃。該雜志創刊以來所獲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內蒙古金融研究》現已更名為《北方金融》。
本刊主要資助項目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兵團社科基金、河北省社會科學發展研究課題、遼寧省社會科學規劃基金。
本刊主要資助課題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71162015)、兵團社科基金(10BTYB09)、河北省社會科學發展研究課題(201303013)。
1.作者應保證稿件內容的穩定性。稿件評審期間,除評審意見對稿件提出修改要求外,不接受作者自行對稿件進行的修改。
2.文題應用最少的文字表達最多的、有價值的信息,盡可能省去“……的研究”,“……的觀察”等無特定意義的詞。
3.主要作者的工作單位應寫明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作者簡介寫明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籍貫、職稱、學位、簡歷及研究方向(任選)。
4.參考文獻是作者撰寫論著時所引用的已公開發表的文獻書目,是對引文作者、作品、出處、版本等情況的說明,文中用序號標出,詳細引文情況按順序排列文尾。
5.注釋放置于文后(尾注)。注釋序號用[1],[2],[3]……標識,全文統一排序。正文中的注釋序號統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時候也可能是詞或詞組)或段落標點符號之后的右上角。
6.摘要300字左右。摘要與正文對等,不以第一人稱表述,不對正文評論,不要寫成提綱形式。避免使用“本人”“本文”“我”等字眼。
7.正文應層次分明,在層次標碼后,應擬定標題。盡量減少層次,不得多于3 層,采用1,1.1,1.1.1 方式。層次的數字序號頂格寫,序號后要空一個漢字。
8.重要的或后文將提及的公式,應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序號,序號加括號;推導過程的中間步驟應盡可能忽略,各種符號應遵循有關規則;特別注意參數和變量的符號(包括下標),參數和變量字體均為斜體。
9.獲得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應在文章首頁地腳以“基金項目:”作為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10.來稿經編輯部查新核實無一稿多投、重復發表或剽竊行為后,由編輯部登記備案給予編號,由作者填寫《版權協議》。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中國人民銀行 | 1615 | 金融;銀行;農村;貸款;信用 |
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 452 | 金融;銀行;人民銀行;貸款;央行 |
工商銀行 | 105 | 銀行;貸款;資產;信貸;金融 |
內蒙古大學 | 40 | 金融;銀行;錢幣;貨幣;商業銀行 |
中國建設銀行 | 38 | 銀行;金融;商業銀行;錢幣;銅質 |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 | 35 | 金融;貨幣;融資;利率;貨幣政策 |
中國銀行 | 31 | 銀行;信貸;金融;貸款;商業銀行 |
中國農業銀行 | 30 | 金融;銀行;農村;財政;農行 |
中國工商銀行 | 29 | 銀行;商業銀行;金融;工商銀;工商銀行 |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 21 | 保險;保險業;金融;保險監管;農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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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白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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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金融研究雜志是一本部級期刊,是由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主管,內蒙古金融學會主辦的一本經濟類期刊。國內刊號:15-1370/F,國際刊號:2095-8501。該期刊詳細信息可以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站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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