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體系論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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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論文摘要]循環經濟是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探討了企業、政府和社會公眾在發展循環經濟過程中的努力途徑,并對我國完善循環經濟的法律和制度提出一些思路。
一個國家的法是由憲法和一系列位階不同的普通法律所組成的一個統一體系。憲法在一國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普通法律都必須以憲法為依據而制定,不得與憲法相抵觸。普通法律依據憲法的規定、原則及精神進行具體化,成為社會實際生活的具體規范。國家立法機關在制定普通法律時,必須以憲法為依據。普通法律的規定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否則無效。
在經濟社會的發展中,公民對環境權、健康權、生命權的理解與要求越來越高。目前,環境權已得到越來越多的人們的認同,目前,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把環境權寫入《憲法》,國際社會以及一些國家開始用立法和法律解釋的方式對環境權加以確認,立志于使環境權從應有權利向法定權利的轉化。如法國政府內閣會議曾于2003年6月25日通過了關于《環境》的憲法草案。我國憲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國家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泵绹诰糯涡拚敢幎ā安坏靡虮緫椃信e某些權利,而認為人民保有的其他權利被否定或被貶低?!薄皯椃ǖ诰糯涡拚副徽J為是包含公眾免受不合理的環境質量降級的權利。”從上述不難看出,循環經濟所體現的宗旨,在憲法中是有切實的依據的。同時,在制定關于循環經濟發展的普通法律以及除普通法律以外的法的其他形式時,必須依據憲法的規定、原則及精神制定,不得與憲法相抵觸。
二、借鑒國外循環經濟的立法模式,構建我國的循環經濟立法體系
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資源相對匱乏、環境破壞問題嚴重的國家。發展循環經濟起步較晚、理論研究也較為薄弱。要在我國發展循環經濟模式、構筑循環經濟法律體系,就需要在因地制宜的基礎上,學習國外先進經驗,少走彎路。我國循環經濟立法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既要積極推進,又要循序漸進;既要突出重點,又要兼顧一般。我國循環經濟立法體系框架可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考慮:
(一)第一層面的基本法
政府的宏觀調控與管理作用極大。客觀上需要從全局的高度,制定一部能夠統攬全局的、帶有基本法性質的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法律。明確各級政府及其管理部門發展循環經濟的權利和義務,明確全社會發展循環經濟的途徑和方向,利用政府強制管理的“有形之手”與發揮市場機制的“無形之手”的共同作用,從國家發展戰略、規劃和決策層次規范循環經濟的發展。循環經濟作為一種全新的經濟發展模式,其核心是最有效地利用資源,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從根本上保護和改善環境,是一場經濟、環保和社會的重大變革,需要權威的法律手段作為支撐、保護和引導。因此制定循環經濟的基本法是十分必要的。從這一層面來考慮應制定《循環經濟促進法》。
(二)第二層面的綜合性法律
目前,我國現有的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法規許多屬于綜合性質,不少是在20世紀80年代末或90年代初制定的。當時的立法目的、法律的基本原則和制度還帶有計劃經濟色彩,以環境污染防治為核心的環境法體系在環境管理機構設置、環境保護基本原則及法律責任等方面存在重污染防治規范而輕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的缺陷,因此對這些法律法規應及時修改,適應發展循環經濟的需要。
(三)第三層面的針對各種產品性質制定的具體法律法規屬于第三層面的立法問題,如主要工業廢棄物、農業廢棄物、廢包裝、廢塑料、廢玻璃、廢舊家電、廢舊電子產品、建筑廢物、廚房垃圾、廢舊汽車及其配件等大宗廢物的專業性循環利用問題,既屬于企業層次上的問題,又屬于區域和全社會層次上的問題,現行的相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零散,缺乏系統和綜合性的解決機制,要加快制定針對各種產品性質、操作性強的具體法律法規建設步伐。
三、通過立法,建立約束激勵機制
(一)通過科技立法,促進循環經濟快速發展
政府應切實發揮建立循環經濟型社會的主導作用,開辦各類研發機構。除了發揮政府辦的研發機構“國家隊”、“主力軍”的作用,從事多方面的研發,特別是重點攻關項目的研發,還要鼓勵、引導、支持民營機構的研發和企業的研發活動。研發機構的任務,就是從本地實際出發,研究和開發適用有效的可以替代傳統做法的資源節約型的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藝、新產品,研究和開發使各類廢棄物利用更充分、質量更高、附加值更大的新技術、新工藝。
各地政府不僅要為政府辦的研發機構提供資金,而且應每年拿出資金,以課題招標的方式扶持民營研發機構和企業的研發活動。要依法保護研發機構成果的知識產權,同時通過科學教育、科學知識普及,進一步傳播增進大眾對科技的理解和參與,形成一個政府、產業、教育、學術、金融、民間組織及個人等共同推動科技創新的局面。
(二)建造綠色財政制度
購買性支出政策。在購買性支出的投資性支出方面,政府應增加投入,促進有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配套公共設施建設,例如,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地下管道鋪設、綠色園林城市建設、公路修建等。在購買性支出的消費性支出方面,政府可通過實際的綠色購買行為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例如,優先采購具有綠色標志的、通過ISO14000體系認證的、非一次性的、包裝簡化的、用標準化配件生產的產品。通過改變政府的購買行為,可以影響消費者和企業的生產方向,從而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
財政補貼政策。政府可以考慮給開展循環經濟的企業以財政補貼的照顧,如采取物價補貼、企業虧損補貼、財政貼息、稅前還貸等。同時,對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的無污染或減少污染的機器設備實行加速折舊制度。政府對企業通過有針對性的財政補貼,可調動企業循環經濟建設的積極性,從而指導整個社會資源向循環經濟的方向發展。
許可證制度。政府確定某一地區排污或排污濃度的總體水平,實現污染許可證的發放量等于該總體水平。發放許可證時,可結合企業現有排污情況,成比例縮小允許的污染物排放數量,超標部門給予經濟甚至是法律的懲罰。
財政信貸制度。信貸制度是環境經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它可以根據循環經濟的要求,對不同對象實行不同的信貸制度,即優惠信貸制度或嚴格信貸制度。這樣做的好處是將對實施循環型經營的企業給予更加優惠的待遇,鼓勵人們朝著循環型發展模式的方向去生產和消費。
完善現有稅費制度。政府可以制訂出特別的稅、費政策。這一方面,國外同樣也有先例。此外,如美國的稅收減免政策、日本的特別退稅政策,以及荷蘭利用稅法條款來推動清潔生產技術的開發和應用。另外,發達國家還普遍采取了其它一些稅收政策,如征收生態稅、填埋和焚燒稅、新鮮材料稅。各級政府應加強政策引導,通過實行“綠色稅”等措施,利用政策導向和經濟杠桿,促使企業、公民自覺地為建立循環型生態社會進行綠色生產、綠色消費,推動建設循環型經濟社會。
利用獎金等多種獎勵手段。政府可以設立一些具體的獎勵政策和制度,重視和支持那些具有基礎性和創新性、并對企業有實用價值的資源開發利用的新工藝、新方法,通過減少資源消耗來實現對污染的防治。如美國1995年設立的“總統綠色化學挑戰獎”,英國2000年開始頒發的JerwoodSalters環境獎。日本政府在許多城市設立了資源回收獎勵制度,目的是要鼓勵市民回收有用資源的積極性。為促使廢棄物回收再利用,日本大阪市對回收報紙、硬板紙、舊布等廢棄物的社區、學校等集體發放獎金;并在全市設置了80多處牛奶紙盒回收點,以免費購買圖書方式鼓勵市民回收牛奶紙盒;對回收100只鉛罐或600個牛奶罐的市民予以100日元的獎勵。泰國曼谷市建立“垃圾銀行”,鼓勵少年兒童收集垃圾、分類裝袋,并交由“垃圾銀行”處理。“垃圾銀行”每3個月計息一次,以鉛筆、書本、襪子等生活必需品作為利息,予以獎勵。
(三)建立約束機制
政府優先購買資源再生產品。通過干預各級政府的購買行為,促進資源再生產品在政府采購中占據優先地位。美國幾乎所有的州都有對使用再生材料的產品實行政府優先購買的相關政策或法規。聯邦審計人員有權對各聯邦機構的再生產品購買進行檢查,對未能按規定購買的行為將處以罰金。在河北省的循環經濟建設中,我們也不妨效仿這一手段,并通過立法形式加以鞏固。
篇2
關鍵詞:金融抑制;金融深化;金融約束;金融體系
FINANCEEVOLUTIONTHEORETICSAND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
CHENLiu_qin
(TianjinEconomic&DevelopmentResearchInstitute,Tianjin300202,China)
Abstract:Thispaperanalyzesfinancecontrolanditslocalization,financedeepenanditsdisfigurementinherently,financerestrainanditstropismonthepolicy,putforwardthat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shouldconfirmthefinancedeepenasanultimategoalofthereformation,takethefinancerestrainasanessentialmeasure,andharmonizetheconnectionbetweencurrencyfinanceandeconomicdevelopment.
Keywords:Financecontrol;Financedeepen;Financerestrain;Financialsystem;
一、金融抑制及其局限性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銀行或貨幣管理當局對各種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市場經營流程和市場退出按照法律和貨幣政策實施嚴格管理,通過行政手段嚴格控制各金融機構設置和其資金運營的方式、方向、結構及空間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銀行等金融企業謹慎運作,控制經營風險,確保銀行的安全性、流動性和清償力,能促進銀行體系的穩健發展和市場競爭機制良好運作,在銀行業的穩定和效率之間尋求最佳平衡點;當出現金融風波,甚至金融危機時,可盡可能以最小的代價保持銀行業等金融企業的穩定。
但隨著金融國際化,自由化和國際金融電子化技術迅速發展和金融創新,金融抑制難度不斷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領域造成“非市場性風險”,其具體表現為:1、扭曲了金融資源的價格,造成虛假供求關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實際利率(存、貸款利率)被壓得過低,不能真實反映資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狀況。其表現為政府對公營部門強制性低息信貸以及外匯市場的外匯管制等。對銀行體系規定過高的準備金率和流動性比率也是價格扭曲的一種形式2、導致金融市場發育不健全,損傷市場對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為的力量替代市場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項管理費用,間接成本是阻斷市場力量的資源配置作用而產生的對銀行等金融企業效率的破壞,同時,金融業務易被少數國有金融機構所壟斷,缺乏競爭,金融效率低下。3、導致市場分割。市場分割首先表現為金融抑制經濟中金融體系的“二元”狀態:一方是遍布全國的國有銀行和擁有現代化管理與技術的外國銀行的分支網絡,組成了一個有限的,但卻是有組織的金融市場;另一方則是傳統的、落后的、小規模的非正式金融組織,如錢莊、地下金融市場等。其次表現為與“二元”體系相關或不相關的資金流向的“二元”狀態:有組織的金融機構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貸利率,將資金貸給公營部門及少數大企業,而大量小企業及住戶則被排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之外,只能以較高的利率從非正式金融機構獲得所需的貸款。另外,金融抑制還導致政府不適當的資金投向干預而累積大量的金融風險。
可見,金融抑制是“通過扭曲包括利率和匯率在內的金融資產的價格,再加上其他手段,這種戰略會縮小或壓低相對于非金融部門的金融體系的實際規?;驅嶋H增長率?!苯鹑谝种普咧鲝堃越鹑诠苤拼娼鹑谑袌鰴C制,其結果自然難免導致金融體系整體功能的滯后甚至喪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內在缺陷性
1973年美國斯坦福大學經濟學教授羅納德·麥金農出版了《經濟發展中的貿易與資本》一書,其同事愛德華·肖也于同年出版了《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深化》一書。兩人都以發展中國家的貨幣金融問題作為研究對象,從一個全新的角度對金融與經濟進行了開創性研究,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論。他們首次指出發展中國家經濟落后的癥結在于金融抑制,深刻地分析了如何在發展中國家建立一個以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金融體制,即實現金融深化,開創了金融深化理論的先河。金融深化理論主要針對當時發展中國家實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如對利率和信貸實行管制等提出批評,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戰略,以金融自由化為目標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開放金融市場,實現金融市場經營主體多元化以及貨幣價格(利率)市場化,使利率真實反映市場上資金的供求變化,由市場機制決定生產資金的供求變化和流向,刺激社會儲蓄總供給水平的提高,從而便利資本的籌集和流動,有效地解決資本的合理配置問題,提高投資效益,促進經濟發展。由此可見,金融深化理論為發展中國家促進資本形成,帶動經濟發展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視角和思路。它既彌補一般貨幣理論忽略發展中國家貨幣特征的缺陷,又克服了傳統發展理論忽略貨幣金融因素的不足,突出強調了金融體制和金融政策在經濟發展中的核心地位,進而為發展中國家制定貨幣金融政策,推行貨幣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論依據。這一理論及政策建議得到世界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積極支持和推廣,同時也得到了許多發展中國家的贊賞,對20世紀70年代以來廣大發展中國家的金融體制改革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透過傳統的金融深化理論,我們可以發現金融深化暗含這樣一個假設:金融市場是完全競爭的,市場中的信息是完善和公開的,并存在一個競爭完全不受任何阻礙和干擾的市場結構,且市場中的主體是理性的。但現實經濟使得金融深化理論假設存在著缺陷,主要表現為:1、現實的金融市場存在不完全性和昂貴的信息搜尋成本。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信息不完全問題,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市場面臨兩大約束,一是利率限制導致的利率約束,一是信息不完全導致的信息約束。金融深化理論只重視前者,而忽視后者。由于信息約束,放任金融市場自由化會造成多方面的市場失靈,導致金融體系動蕩。2、金融市場發展滯后對金融自由化存在制約。金融市場的落后是政府過度管制的原因,而過度管制又導致金融市場的更加落后。忽視市場落后,取消政府管制,就會帶來市場混亂。金融深化理論主要研究和強調的是后者,忽視前者對放松政府管制,即金融深化過程的制約。超越或滯后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自由化都會給金融市場帶來混亂和不穩定。3、金融深化使得國際流動資本對開放資本項目國家貨幣的投機更加容易,使小國經濟或落后經濟容易出現經常性的波動,它不僅沒有起到穩定器的作用,相反任何促使經濟增長的努力都被非正常的波動所侵蝕,這些國家為了經濟的穩定,不得不采取適當的官職措施或非完全的金融深化措施。4、金融深化理論對于發展中國家很不適應。金融深化理論表面上研究的是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問題,提出的政策主張應該適用于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改革,但他們的研究對象是以私有制基礎的完善的市場經濟,實際上適用于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金融深化理論的政策主張和目標對于小國或經濟落后國家而言并非是美好的。東南亞金融危機的爆發就是明證。
三、金融約束及其政策取向
進入90年代,信息經濟學的成就被廣泛應用到各個領域,尤其是應用到政府行為的分析中。但很多經濟學家分析了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金融領域的“道德風險”、“逆向選擇”等問題,托馬斯·赫爾曼、凱文·穆爾多克、約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于1996年在麥金農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論基礎上,提出了金融約束論,認為政府對金融部門選擇性地干預有助于而不是阻礙了金融深化,提出經濟落后、金融程度較低的發展中國家應實行金融約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觀經濟穩定,通貨膨脹率低并且可以預測的,正的實際利率),通過對存貸款利率加以控制、對市場準入及競爭加以限制以及對資產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來為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創造租金,并提高金融體系運行的效率。本人認為它對我國制定金融政策同樣具有參考價值。
金融約束是一種選擇性政策干預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創造租金機會,刺激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的發展,并促進金融深化。金融約束是與金融抑制截然不同的政策。金融約束的前提條件是穩定的宏觀環境、較低的通貨膨脹率、正的實際利率。最關鍵的是金融抑制是政府從金融部門攫取租金,而“金融約束的本質是政府通過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間部門創造租金機會,而不是直接向民間部門提供補貼?!?/p>
租金創造并不一定要靠利率限制來達到,政府也可以采用金融準入政策、定向信貸和政府直接干預等創造租金,只要政府使銀行和企業獲得了超過競爭性市場所能得到的收益而政府并不瓜分利益,這就可以說政府為它們創造了租金。通過創造經濟租金,使銀行和企業股本增加,從而產生激勵作用,增加社會利益。
金融約束的政策取向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政府應控制存貸款利率。即將存款利率控制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上(但要保證實際存款利率為正值),減低銀行成本,創造增加其“特許權價值”的租金機會,減少銀行的道德風險,激勵其長期經營。只要存款利率控制適度,則金融約束是有好處的;如果控制力度過大,資源配置將受到扭曲,金融約束將會蛻變為金融抑制。只要干預程度較輕,金融約束就會與經濟增長正相關。
2、嚴格的市場準入限制政策。嚴格的市場準入政策并不等于禁止一切的進入,而是指新的進入者不能侵占市場先入者的租金機會,如果沒有市場準入的限制政策,銀行數目的增加將使資金市場競爭加劇,租金下降,激烈的無序金融競爭會造成社會資源浪費,甚至還可以導致銀行倒閉,危及金融體系的穩定。為保護這種租金不至于消散,一個重要的保護手段就是限制進入者的進入,以維持一個暫時的壟斷性存款市場,對現有存款市場的少數進入者進行專屬保護。嚴格的市場準入政策可提高金融體系的安全性,對整個社會經濟具有重要的外部效應。
3、限制資產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將正式金融部門中的存款化為其他資產,如證券、國外資產、非銀行部門存款和實物資產等。金融約束論認為發展中國家證券市場尚不規范,非正式銀行部門的制度結構薄弱,存款若從正式銀行競爭流向非正式銀行部門會減低資金使用效率,也不利于正式銀行部門的發展。而資金若由居民部門移向國外,則會減少國內資金的供應,擴大國內資金的缺口,對國內經濟尤為不利。
金融約束是發展中國家從金融壓抑狀態走向金融自由化過程中的一個過渡性政策,它針對發展中國家在經濟轉軌過程中存在的信息不暢、金融監管不力的狀態,發揮政府在市場“失靈”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與金融深化完全對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論的豐富與發展。
四、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思考
目前,金融體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是金融體系的混合性,即政府限制行為與市場行為并存,管制價格與市場價格并存。隨著中國經濟市場化改革的進程,政府管制逐漸放松,相對獨立的貨幣金融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顯著,成為影響中國經濟運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從上面對有關金融理論的初步分析,我們至少可以考慮:
1、確定金融深化是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終極目標。
前面分析到,金融深化理論與實際金融有著明顯的差異,傳統的金融深化理論亦存在其內在缺陷性,但這并不構成金融深化的客觀需要,盡管自亞洲金融危機后,亞洲各國及歐美的一部分學者對金融深化產生了懷疑,認為全球金融體系的不完善和各國金融發展的明顯差異使得金融深化在實施過程中必然會帶來全球性的金融混亂和不和諧。但我們應該認識到:(1)從自由化的進程來看,在政府對貿易和金融的管制放松后,世界經濟和各國的經濟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總體上保持了經濟的增長,金融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加大,表明自由化的收益是大于其所付出的代價。(2)東南亞金融危機重要原因是危機各國不可持續的宏觀經濟政策和不適當的金融深化措施導致的。實施金融深化的國家常常把放松金融管制等同于放松金融監管或放開不管,過分地追求金融深化是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而忽視了經濟可持續增長所必須的協調的金融因素,忽視完全金融深化所必須具備的內在制度剛性要求。比如,要進行利率市場化改革就必須先有或者同步進行金融體系市場化或完善化,這是金融深化論一個很重要的前提。
因而,我們應客觀的對待金融深化理論與實踐,絕不能因一些發展中國家在推行金融深化進程中發生了金融危機,就認為金融深化與金融危機二者之間有某種必然的因果關系。實踐證明,有效、合理的金融深化實踐會提高經濟發展的績效,還可以提高一個國家抵御金融風險的能力。一些發展中國家之所以在金融深化的進程中發生了金融危機,其根本原因在于選擇了過于激進、超前的金融深化戰略。我國在實施金融體制改革時,不能把麥金農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論,簡單的理解為完全取消政府干預的金融自由化,應在放松管制的同時關注市場的落后對放松管制的制約作用,注重金融深化的漸進性、層次性和持續性,“金融深化是伴隨著整體經濟改革發展的一個漸進過程,金融深化的政策措施應根據經濟發展的成熟程度和經濟運行的內在邏輯做出合理的時序選擇和安排,分階段和有計劃地進行?!痹谕七M金融深化的過程中,要結合本國金融改革的現實條件和制度風險,加強對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的監管,逐步建立與經濟可持續發展相協調的金融體系。
2、金融約束成為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必要手段。
考慮到我國目前金融體系中累積了大量的金融風險,因此在改革進程中,我們應客觀的評價和估計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所可能帶來的長期性風險,本著市場配置資源的原則,結合我國金融體系的實際情況,在經濟轉軌時期采取必要的金融管制與金融深化相結合的改革方略是顯示可行的。
除了解決政府需不需干預經濟和金融活動的問題,我國還需要解決如何把握干預力度,避免信息不對稱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問題。美國經濟學家克魯格曼1997年就曾指出,政府的不當干預才是造成東南亞金融危機的本質原因:在危機中資產價值的猛跌使很多金融中介機構破產,從而暴露出金融機構在金融活動中的破壞作用;而金融中介機構的借貸活動與資產價值之間存在著一種政治經濟動力關系,政府對金融中介機構或明或暗提供的債務擔保,是造成金融中介機構進行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根本原因。金融約束論從信息和激勵的角度,抓住了解決經濟金融問題的兩個基本點,一方面政府應創造條件使決策者掌握信息,或讓有信息能力的行為人成為決策者;另一方面政府可利用自身掌握和擁有的信息能力,為金融中介機構創造持久有效經營的激勵機制。當然政府的職責不是直接提供擔保和保護,而是促進金融體系市場約束機制發揮作用,積極促進信息的傳播,增加市場上可供信息的公開化,并充分發揮掌握內部信息的金融機構和民間組織的優勢,而非越俎代庖,過多干預,避免金融約束政策蛻變為純粹的金融干預政策,嚴格的金融約束政策與金融抑制可能只相差須臾?!敖鹑诩s束應該是一種動態的政策制度,應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向更具競爭性的金融市場這一大方向的邁進而進行調整。它不是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預之間靜態的政策權衡,與此相關的問題是金融市場發展的合理順序?!?/p>
在金融約束政策框架下,政府的作用既不是“親善市場論”強調的政府只能促進市場建設,不應干預金融經濟;也不是“國家推動發展論”所要求的政府為了彌補市場失靈,必須始終強力干預金融經濟;而應是“市場增進論”的觀點,即政府的職能是促進民間部門的協調功能,發揮政府進行選擇性控制的補充,避免產生不利于社會大眾的道德危害,使我國在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穩步實現真正的金融深化。
另外,我國進行金融體系改革的過程中,也必須要協調貨幣金融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目前,我國“經濟貨幣化”趨勢有所增強,貨幣金融對經濟的支持強度與日增強,廣義貨幣(M2)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都充分說明貨幣金融在經濟中的廣度和深度都有質的變化。貨幣金融在經濟中的地位和影響逐步加大。隨著我國開放程度的深化,外部的沖擊已經開始影響本國貨幣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影響本國經濟的內部均衡和外部均衡,這說明開放經濟中,貨幣金融政策一經濟發展有相當強的關聯。因此,在充分考慮世界經濟發展的趨勢的基礎上,制定與我國經濟發展目標相協調的貨幣金融政策,避免金融業脫離經濟發展的需要而獨自繁衍。
參考文獻:
[1]愛德華·肖:《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深化》[M],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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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松奇:《金融學》[M],中國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
篇3
論文摘要:文章概括了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的影響因素以及體系內容,同時就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普遍存在的問題,從它的度量模型、體系內容方面、內部管理文化等進行分析,并根據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措施。研究表明,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還不完善,銀行自身應該從多方面努力才能完善信用風險管理體系以保證銀行生存和發展上的安全。
一、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的概述
1.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商業銀行信用風險一般定義為銀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對象不能按事先達成的協議履行義務的潛在可能性。它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違約風險(defaultrisk),指交易一方不愿或無力支付約定款項而致使交易另一方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另一部分是信用價差風險(creditspreadrisk),指由于信用品質的變化引起信用價差的變化而導致的損失。以銀行實際的風險資本配置為參考,信用風險占銀行總體風險暴露的60%,而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則僅各占20%。狹義的信用風險通常指信貸風險。由于商業銀行本身以經營信用為基礎,作為經營貨幣的特殊企業,其信貸風險與生俱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商業銀行需要管理的風險也逐步增多,其信用風險依然是最大風險,以我國為例,據了解在剝離大量不良資產的前提下,2005年末,全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13133.6億元,不良貸款率為8.6l%,其中國有銀行不良貸款高達10274億元,不良貸款率高達10.49%。并且,在開放的市場中,新增的各種經營風險都將最終表現為信用風險。
2.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的產生與發展趨勢。
(1)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的產生。縱觀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發展,風險管理從產生到發展已經完成了從傳統風險管理至現代風險管理的重大轉折。傳統的風險管理可以追溯到20世紀50年代前期,主要經歷了負債管理、資產管理和資產負債的綜合管理三個階段?,F代風險管理源于2O世紀80年代初期,國際上多家銀行受信用風險的影響而紛紛倒閉,商業銀行由此開始普遍重視對信用風險的防范和管理的研究,我國尤其在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后,更深刻意識到: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理念、體系已經到了必須重新研究的階段,于是商業銀行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在這樣的背景應運而生。
(2)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的發展趨勢。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在當前又有了新的發展趨勢,如管理理念由保守型向進取型轉變,由單純控制信用風險轉變為靈活運用信用風險。銀行業越來越傾向于積極地、富有進取地管理信用風險,以在可接受的信用風險暴露下,實現風險調整收益率最大化;管理方式由人工管理發展到運用計算機系統進行管理,而且信息透明度越來越高,銀行業可充分共享包括銀行在內的借貸信息和政府有關機構的公開記錄等;管理工具由內部控制工具發展到外部交易工具;管理手段由靜態向動態方向發展;管理內容由單一資產的信用風險管理向資產組合的信用風險管理發展,并更加注重全面風險管理。銀行更注重將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其他多種風險納入到統一的體系中,進行全面的風險管理;由各自為政向市場化、法制化方向發展;建立了完善的信用管理機構和有效的個人、企業信用評估體系。
3.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的影響因素。信用風險管理體系是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外部因素指由外界決定、商業銀行無法控制的因素,如國家經濟狀況改變、社會政治因素變動以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內部因素是指商業銀行對待信貸風險的態度,它直接決定了信貸資產質量高低和信貸風險大小,這種因素滲透到商業銀行的貸款政策、信用分析和貸款監督等信貸管理的各個方面。
4.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的內容。風險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滲透在所有業務中和銀行管理的所有層次。目前,國際活躍銀行普遍采用金字塔式的風險管理體系;
該體系可以涵蓋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戰略風險、聲譽風險及業務風險等各種風險;此外,風險管理體系還引入了風險偏好、風險容忍度、風險對策、壓力測試、情景分析等概念和方法。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和中國加入WTO,外資金融機構開始進入國內,國外先進的風險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逐漸傳人我國,一些對銀行風險管理比較重視、觀念比較先進的國內銀行開始認識到對全行風險管理進行統籌規劃的重要性,開始慢慢嘗試建立自己的風險管理模式。例如,中國銀行率先在總行成立全球風險統一管理部,對中國銀行的全球業務進行統一的風險管理。
二、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信用風險的發生通常具有突發性、不可逆性和傳遞性特點,而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存在的較多問題,使信用風險的控制能力是有限的。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存在較大問題,主要還是由于銀行自身風險管理缺乏系統性和實效性所致。
1.運用現代風險度量模型計量信用風險時存在著主客觀因素的制約。主觀上。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度量的主觀評價色彩濃厚,長期以來采取的是由信貸主管人員在分析借款對象財務報表和近期往來結算記錄后進行信貸決策的主觀評價色彩濃厚的傳統方法,是靜態和被動的管理方式??陀^上。缺乏有效的征信渠道和信息披露制度。以我國商業銀行為例,目前我國大部分的征信公司經營規模小、收入低、效益差,業務開展上也不盡如人意:個人征信剛剛起步,征信的數據量很小,限制了其使用范圍;企業之間信息不互通,透明度差,很多企業的財務數據無從搜集,已公開的一些大企業的財務數據也存在著失真現象。
2.商業銀行信用風險評級體系尚不成熟。商業銀行缺乏一套完善的信用風險內部評估體系,尚未建立起有效的預警、監測、轉移和防范機制。商業銀行信用風險評估整體水平較低,缺乏對個體信用風險基本要素及其損失的度量問題的定量研究,先進的信用風險模型的使用幾乎沒有開展,難以準確地識別和度量經營風險。國際上比較活躍的定量技術方法是VAR度量,目前國內對VAR方法的使用還主要限于交易或部門層次,在銀行層次的運用還很少。商業銀行普遍沒有建立起以科學有效的信用風險識別、度量機制為基礎的事前風險控制機制——風險預警機制。由此導致了商業銀行的借款管理偏重于抵押貸款,而幾乎沒有建立具有高效的風險防范和轉移功能的衍生產品以及證券化技術轉移和分散管理機制。以中圈工商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為例.
3.商、世銀行未建立起有關信用資產的歷史數據庫。隨著信息時代的到來.信息科學在銀行業的應用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但是由于商業銀行在信息系統開發上缺乏前瞻性和不連續性,造成信息之間冗余,數據之間的一致性較差。目前商業銀行已經或正在建立的信用管理信息系統主要是信息采集系統,以收集客戶信息,提供綜合查詢和統計報表等功能為主,大部分商業銀行缺少企業詳盡完整的信息數據庫,缺乏模型分析,銀行無法迅速傳遞、反饋和分析信息,以便及時解決商業銀行經營中的風險隱患。
4.尚未形成正確的信用風險管理文化。由于長期受漠視風險的思維定式以及行為慣性的影響,目前商業銀行依法合規經營意識比較薄弱,多數工作人員對信用風險管坪的認識不夠充分,信用風險管理理念陳舊,已不能適應新時期業務的高速發展及風險環境復雜的需要。從我國商業銀行來看,信用風險管理文化的缺失最突出的表現為:對銀行業發展與信用風險管理的關系認識不夠充分和對銀行發展的眼前利益與長遠目標的協調認識不夠充分。
5.金融市場中介服務機構不健全,信用風險管理人才嚴重匱乏?,F代信用風險管理是一門技術性非常強、非常復雜的新興的管理科學,要求銀行風險管理的人員必須具備很高的素質,經過嚴格的專業訓練,否則很難理解業務和產品的風險性質,更難以采取適當的風險防范措施。因此,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人才與風險管理現代化的要求相比顯得十分匱乏。商業銀行還缺乏一批復合型加專家型的金融風險管理人才和先進的信用風險管理技術人才。
三、進一步完善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建設
1.建立風險管理信息系統。要盡可能地提高信用風險管理水平,就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信用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并在日常業務運營中得到良好的執行。商業銀行應該把下一步信息化建設焦點放在信用風險管理之上。首先要加快風險管理的信息化建設。其次,在風險管理信息系統的基礎上,做好商業銀行的內部評級。商業銀行應以改造和完善資產評級制度,特別是改造和完善貸款風險分類制度為切人點,逐步建立起以市場為導向和客戶為中心的風險識別管理體系。最后,針對目前國內信用環境較差的實際,研究、開發一套具有反欺詐功能的風險監測系統。通過量化和建模的方法,甄刖虛假財務數據,從源頭扼制風險的發生。運用適當模型計量信用風險,并建立健全數據庫,致力于開發新的度量模型。注意信貸資料的收集。完善信貸檔案管理,做到專人負責、資料完整。組織科技人員統一開發適合本行的數據處理系統。商業銀行還應與有關政府部門和科研機構一起,對信用風險度量模型進行改進?;蛄矿w裁衣式地開發新的信用風險度量模型,使之更好適應我國的信用風險管理的需要。
2.逐步建立健全內部評級體系。內部評級法在銀行風險管理中的應用應按照實施階段和條件,分為在制定貸款審批權限結構、貸后管理、貸款組合報告與分析等三個方面的應用和在設定信用風險限額、確定貸款損失準備金、風險定價、資本分配與績效評估的應用這樣兩個層次。前一個層次在近期可以實現,后一個層次在較長的時間內才能夠實現。
3.建立獨立體系,完善管理流程。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上,建立相互獨立的、垂直的風險管理組織體系。應先明確董事會是銀行管理的最高權力和決策機構,下設戰略規劃委員會負責起草風險管理戰略,負責戰略風險的管理。監事會下設風險審計委員會,對董事會成員進行監測。風險管理戰略必須強調的是只能自上而下,不能自下而上。風險管理戰略應在系統內得到充分的認識,其制定、審批、分解執行和監督流程必須得到相應的組織制度保障。完善全方位的風險管理流程,則要逐步做到按產品、地區、業務、主線來識別風險;全面收集銀行的業務管理數據。特別是要嚴格實行貸款授權審批機制。由總行依據分行的資產負債情況,授權分行信貸委員會一個最高審批限額,分行依據最高限額向分行信貸委員會成員轉授權,核定每個委員的集體審批權限,當發生貸款時,先由信貸人員對企業資信全面評估,再交由信貸委員會委員批準生效,若貸款超過一定數額,則需報上級行信貸委員會核準,從而形成分層次的貸款授權審批制度。對那些不使用的流程應及時廢除。
4.樹立重視風險、對風險進行科學管理的企業文化。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培育良好的社會信用意識和法律意識,既是金融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創建金融安全的~項基礎工作,因此商業銀行要會同有關方面,在全社會廣泛開展教育和風險教育,引導教育所有金融市場參與者充分認識到信用風險的危害性。在銀行內部建立風險管理文化,倡導和強化風險意識,樹立囊括各個部門、各項業務、各種產品的全方位風險管理理念,推行涵蓋事前預測、事中管理、事后處置的全過程風險管理行為,引導和推進風險管理業務的發展。信用風險管理文化是一種融現代商業銀行經營思想、管理理念、風險控制行為、風險道德標準環境等要素于一體的企業文化。商業銀行應倡導和強化全員風險意識,樹立全方位風險管理理念,要將個人行為與企業發展、風險管理與業務拓展有機結合起來。通過建立這一風險管理文化,使員工以誠實守信、審慎務實的態度來對待每一次信貸調查,以對客戶負責、對全行負責、對自己負責的態度,正確審批每一筆業務,建立一支品行端正、作風嚴謹、技術精湛的風險管理隊伍。
5.成立專門的機構、培養高素質的風險管理人才。商業銀行的正常運營與其機構的合理設置是分不開的,商業銀行的機構設置大都要遵循合理分工相互協調的原則,統一指揮、權責一致、提高效率的原則,加快內部稽核機構建設,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部門。風險管理部門直接獨立于最高管理者。同時有相當權威的某個人或某個小規模的委員會負責,以確保最高管理者關注實踐中發現的問題風險管理是現代商業銀行的核心技術,要提高信用風險管理水平,必須培養高素質的人才隊伍?,F代風險管理需要精通金融學、經濟學、數學、計算機的復合型人才。而我國銀行風險管理人員的知識結構、年齡結構、能力結構都還很難適應現代風險管理的需要,因此必須培養高素質的風險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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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專利權濫用立法控制
引言: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專利制度的不斷完善以及WTO的加入,不僅要加強對專利權的保護力度,有效地制止他人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同時也要規范專利權人行使專利權的行為,控制權利濫用,以期達到既能保護專利權人之私人利益,又不損害社會之公共利益,確保專利制度的健康運作,充分發揮專利制度的應有作用。但在我國,恰恰缺乏對專利權人專利權行使行為的有效控制,不可避免地導致了大量專利權濫用行為的發生。因此對專利權濫用及其控制進行深入研究,就顯得尤為必要。
一、專利權濫用的種類
(一)惡意控制專利
比如,權利人對某一項新技術自行實施,需要更新設備、需要再進行投資,而原有技術仍然可以實現很高的市場占有率。在這種情況下,權利人通過申請或購買專利,可以達到自己不實施而又阻止別人實施的目的,從而控制市場。再有個別人利用法律漏洞把業內公知技術申請為專利,再以專利技術同行單位,有悖知識產權保護的目的,也是一種專利權濫用的形式。
(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所謂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是指支配企業利用其市場支配地位實施的反競爭行為。經合組織(OECD)對“濫用支配地位”的解釋是:“支配企業為維持或者增強其市場地位而實施的反競爭的商業行為”。濫用支配地位一詞業已明確地寫進多個國家的競爭法,如加拿大、歐盟、德國。在美國,相對應的規定是有關市場的獨立和企圖獨立或者獨占化的規定。在不同國家已被指控的商業行為中大體有下列行為:確定不合理的或者過度的價格,價格歧視,掠奪性定價,拒絕交易或銷售,搭售或捆綁產品。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具有以下特征:(l)有關企業實施,濫用行為與其市場支配地位之間存在著內在的聯系:(2)企業從事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不合理地妨礙了其它企業的競爭可能性,損害了交易相對人的合同自由以及公平交易權;(3)如果市場上存在有效的競爭,其他企業以及市場相對人就不會遭到這種損害。但是在涉及專利權的場合,對濫用的認定就更為復雜。
(三)濫用專利可權
專利法規定專利權人有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這是一項權利而不是義務,專利權人可以拒絕許可,利用自己對專利的獨占權,拒絕授予其競爭對手合理的使用許可,從而排除了其他人的競爭,鞏固和加強自己的壟斷地位。這是許可權濫用的一個方面。另一種專利許可權濫用,表現為專利權人利用自己擁有比被許可人的優勢地位而在許可合同做出不合理的規定,而對于有些極欲取得該項專利技術的被許可人,不得不接受某些不合理的規定。許可方通過這種方式來保持對被許可方的控制,不論被許可方對技術是否適用,被許可方無權從其他知識產權處引進新的技術。同時這種方式也限制了其它知識產權的權利行為。
(四)限制行為
限制競爭協議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行為人以協議、決議或者其它聯合方式實施的限制競爭行為。把這一概念引用到專利實施行為中就會涉及到專利許可協議,該協議的當事人即許可人和被許可人,一般是處于縱向的關系。專利權人與被許可人針對專利產品或利用專利方法生產出的產品簽訂協議來限制競爭的行為,這也是專利權濫用的主要形式之一。這種類型的條款協議包括:
(1)價格約束。包括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
(2)禁止競爭。在市場的研究和開發、生產、使用以及銷售中禁止競爭的協議。這個條款的目的是權利人不得通過技術轉讓將其壟斷權不合理地擴大到其他領域,從而不合理地限制競爭。
(3)限制用戶。即在協議當事人與其他被許可人處于競爭性生產的情況下,限制某個被許可人在與他人共同活動的技術領域或產品市場上的銷售對象,特別是以分割用戶為目的,禁止向某些類型用戶供貨,或者禁止使用某些銷售方式,或者禁止使用某種包裝。這個禁止性規定的目的是制止權利人在技術轉讓中濫用優勢地位,限制該協議產品的生產競爭。
(4)數量限制。限制被許可人的生產數量、銷售數量或者被轉讓技術的使用次數。
(5)被許可人有義務將其改進或應用被轉讓技術而取得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許可人。這個條款的目的是制止許可人在技術轉讓中濫用其優勢地位,不公平地將被許可人取得的權利占為己有,有利于平衡許可當事人的利益。此外,也可以制止許可人擴大其在專利權方面的壟斷,維護特許產品方面的競爭條件。
二、我國有關專利濫用立法控制的現狀
目前為止,雖然我國已經通過了《反壟斷法》,但還是沒有形成專門的適用于專利領域的權利濫用行為的法律,但這并不是說我國在相關領域沒有任何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調整,相反,有很多法律法規涉及了該問題。只是有關規定往往散見于一些其它的法律、法規中: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該法中的有關條款雖然并不是針對濫用知識產權的行為的,但是同樣也可以適用于該行為。比如1993年頒布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規定經營者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它不合理的條件。該法第十五條規定投標者不得串通投標、抬高標價或者壓低標價、投標者和投標者不得互相勾結,以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這兩條雖然不是專門針對專利權濫用行為的,但是同樣是適用于專利權濫用行為的。
目前,在新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修改稿中,新增了不少有關專利權濫用的內容。比如第十四條:“第十四條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不得實施下列妨礙公平競爭的行為:(1)無正當理由,拒絕交易;(2)無正當理由,對交易對象實行差別待遇;(3)強迫他人與自己交易;(4)強迫他人之間進行交易;(5)強迫競爭對手回避或者放棄與自己競爭;(6)不正當地引誘競爭對手的客戶與自己交易;(7)采取不正當方法妨礙或者限制競爭對手的經營活動”。
另外,《反不正當競爭法》修改稿第十八條規定:“經營者之間不得以協議、決定或者其他協調一致的方式,溝通決定商品的價格生產或者銷售數量、劃分市場、聯合抵制交易,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破壞公平競爭秩序,損害國民經濟發展或社會公共利益”。
上述兩條新增的內容雖然并沒有明確的針對專利權濫用的行為,但是我們可以理解為它們是適用于一切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而專利權濫用行為的一個后果就是可能會造成不正當競爭的后果,當專利權人濫用其所擁有的專利權造成了不正當競爭的后果時,就當然的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但是反不正當競爭法只規定不得搭售,至于對己發生的搭售該怎樣救濟,只是籠統的規定“被侵害的經營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訟”。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合營企業訂立的技術轉讓協議,應當報審批機構批準。技術轉讓協議必須符合下列規定:(1)技術使用費應當公平合理;(2)除雙方另有協議外,技術輸出方不得限制技術輸入方出口其產品的地區、數量和價格;(3)技術轉讓協議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0年;(4)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后,技術輸入方有權繼續使用該項技術;(5)訂立技術轉讓協議雙方,相互交換改進技術的條件應當對等;(6)技術輸入方有權按自己認為合適的來源購買需要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和原材料;(7)不得含有為中國的法律、法規所禁止的不合理的限制性條款。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對外貿易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和第三項項規定外貿易經營者在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應當依法經營,公平競爭,不得侵害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的知識產權,不得以不正當競爭手段排擠對手的競爭。該條可以看作是適用于利用專利權的濫用行為。2004年修改的《對外貿易法》中第三十條就明確規定知識產權權利人有阻止被許可人對許可合同中的知識產權的有效性提出質疑、進行強制性一攬子許可、在許可合同中規定排他性返授條件等行為之一,并危害對外貿易公平競爭秩序的,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但外貿法規定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這必要措施是什么不清楚,這些措施與反壟斷措施的關系如何也不明確;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列舉了技術進口合同中,不得含有的限制性條款,含有這些條款的合同自然不能得到國務院外貿主管部門的批準,但是被許可人因此遭受的損失有應該如何救濟呢?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條規定“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或者侵害他人技術成果的技術合同無效”。三百四十三條規定:“技術轉讓合同可以約定讓與人和受讓人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的范圍,但不得限制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這兩條都可以看作是《合同法》雖專利權濫用的規定,另外,第三百五十五條有關技術合同的條款也可以看作適用于專利轉讓合同、專利許可合同等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合同行為。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專利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具備實施條件的企業以合理的條件請求發明或使用新型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而未能在合理的時間內獲得這種許可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該單位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該法第五十條規定,“一項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實用新型比以前已經取得專利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具有顯著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其實施又依賴于前一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國務院專利部門根據后一專利權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前一項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
上述法律條文涉及的內容主要是關于專利的強制許可制度,包括強制許可制度適用的條件和情況。專利法中之所以設置強制許可制度,主要是為了防止專利權人利用手中的專利權以保護知識產權為名,采取反競爭的手段獨占市場,形成壟斷,這就超出了專利權制度的保護范圍。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反壟斷法》第六條:“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該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依照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行使知識產權的行為,不適用本法;但是,經營者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適用本法”。雖然反壟斷法并沒有專門的對專利權的泛用作出專門的規定,但從第六條可以認為一般具有專利權的都是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經營者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適用反壟斷法,使得專利權泛用有了一定的法律依據。
三、完善我國對抗專利權濫用的法律體系建議
專利權本來的目的是使產品供應者之間的競爭更有秩序,但如強調過分則會剝奪消費者選擇商品的自由.生產者、消費者的體系構筑不起來,則產業無從發展。專利權濫用是技術進步和市場競爭的一大障礙,該行為不僅侵犯了國家和公眾的利益,而且不可避免地給競爭者的正常生產經營和交易活動造成損害,無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對其所產生的惡果予以高度警惕,并通過嚴格的立法予以抵制。我國一貫要求加強專利權的保護,而忽視了專利權濫用的控制,又或者說重視不夠。在專利權的保護達到一定程度時,必須對其權利的行使加以控制,為市場經濟的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必須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制度來對抗專利權的濫用,在法律方面,本文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完善專利法
修改《專利法》時具體規定專利權濫用行為的規定,將常見的專利權濫用行為進行規范,比如專利權許可協議中的搭售條款、回授條款等等。在布局具體的體系時,可以按照專利權濫用行為的具體形式進行分類,具體來說也就是本身違法行為、本身并不違法行為但存在濫用專利權可能的行為和一般不會構成專利權濫用的行為。
一般來說,當事人的行為一旦違反了法律規定,就要承擔一定的不利后果,專利權的濫用黨人也不例外。專利權人的承受的后果可能會因為其具體的行為而不同,比如象專利權許可合同中的搭售條款、回售條款就可能會因為濫用權力而歸于無效,企業結合行為可能也會被強制解散,比如微軟案件。但基本上,專利權人的權力濫用行為并不會導致其合法權利的滅失,也就是說專利權人即使存在非法形式其權利的行為,損害了他人的合法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但是法律并不能剝奪其經合法授予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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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 合同法 誠信理論 倫理道德
合同法是根據現實社會為了維護人們日常經濟關系所產生法律,屬于為實現特定社會目標而采取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法律層面的制度設計,合同法在維護正常的經濟交往秩序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同時其法條設計也呈現出許多社會倫理方面的問題,能夠有效折射出社會主流倫理的價值取向,這也是合同法長久不衰的法寶,進而充分發揮合同法的客觀作用。
一、合同法社會目標問題的倫理分析
社會目標問題屬于合同法倫理有關問題分析的最重要的方面,關于合同法社會目標的倫理分析通常是將自由主義和功利主義兩者有機結合起來探討問題。從這兩者關于倫理問題的分析,可以更進一步認清私人與私人之間、個人與社會之間的法律責任和關系。將合同法與社會學問題比較研究,在確保不侵害其他社會人的利益的前提下,確保合同法有關規定快速堅決執行,充分發揮其信守諾言的道德準則和法律效用。合同法并不僅僅是關于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系,而是確保實現保障個人在與他人交往過程中的意思自治,在此種基礎之上促使社會人更加自由自愿的追求個人認為正確的社會目標和人生方向。與此同時,我們也要充分認識到合同法作為經濟法類別的效益最大化的目標,合同法主要的踐行目的仍然是以較小的自愿價值,換取更大的價值,實現社會各種經濟活動的有序高效進行。
二、合同法權利義務問題的倫理分析
從合同法的法理學的角度來說,合同的權利和義務重點體現出當事人雙方的法律意志,共同體現合同的本質特征即雙方法律意思表示必須符合規定和法律法規,不論是合同的訂立、合同的生效、合同的履行等各個環節,都必須嚴格按照雙方自愿的共同意愿來進行,必須隨時接受法律的價值考量,對于合同條款進行動態更新,及時將公正的合同條款補充進來。這種合同履行模式可以有助于保護十分重要的社會價值。合同法會根據合同訂立雙方當事人的言語和行為的合理意思表示,進而確認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意的合理性。這種說法可能在某些經典案例中體現的尤為明顯,但是當前社會隨著法制化進程的逐漸加快,為實現合同訂立雙方之間的權利和利益,必須進行構建更為科學合理的組織體系,并且時刻將誠實守信作為該組織體系有效、高效運轉的堅實基礎。更加重視合同法履行行為的恰當性,因為恰當性在合同法履行過程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重要,必須及時根據合同訂立雙方當事人的具體行動來判斷影響他人的合理行為,納入考慮的范疇。
三、合同法社會誠實守信的倫理分析
隨著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誠實守信越來越被我國的相關法律所重視,成為眾多法律法規制定執行時所必須追隨的基本原則。然而我國現行經濟體制和條件還存在許多不完善的地方,還存在許多需要進一步彌補的漏洞,這些都迫切的需要誠實守信這一倫理道德去加強約束和營造。因此,作為合同法同樣需要社會給予誠實守信的倫理分析,順應合理合法的發展潮流。在合同法的規定中涉及到合同的制定、變更、完善、執行、終止等環節,誠實守信在整個過程中起著重要的保護作用,體現了當前合同法對合同當事人的精心保護。具體表現在:一是在合同的訂立過程中體現的誠實守信。合同當事人在締結合同之前沒有任何關系和義務,只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從新的合同關系中認識到,這是一種建立在互相信任和依賴的基礎之上而發生的關系。二是在合同的執行過程體現的誠實守信。按照《合同法》第60條的相關規定,合同當事人按照誠實守信的原則,根據合同的目的、性質等重要的信息,要積極履行保密、執行、協助等職責和義務。三是在合同的終止之后的誠實守信。在合同所產生的民事關系停止之后,合同當事人就可以脫離合同的制約,停止對合同義務的履行,不再對合同、對彼此有責任關系。但是正是由于這種沒有后合同關系的存在和約束,致使合同的有關內容、效力等在合同關系終止后被泄密、流失等,產生一系列意想不到的不良后果?!逗贤ā返?2條規定,合同當事人在合同關系終止之后,仍然也要按照誠實守信的原則,履行保密、協助等相關義務。四是,在合同的解釋過程中的誠實守信。按照誠實守信的原則對合同進行內容、效力等方面的解釋,不但可以忠誠于合同本身,同時對合同雙方當事人都可以正確的起到解釋和幫助作用。
四、合同法內在價值的倫理分析
法學界認為,合同法是以規范、調整、約束現實生活的契約等各種形式為目的的一種法律,可以說是將現實生活中的因合同產生的相關利益關系轉變成內在的價值。偉大的學者康德曾經說過,在自然界中,萬事萬物都是按照自身的規律進行運動,而只有有理性的事物可以按照原則進行行動。正是因為所有人都因著一定的目的和價值,自主的改變自己的行為,處理自己的財產,這樣的行為都是由個人的內在價值所影響的。正因如此,法律法規是一種專門的關系科學,是不能純粹的追求理論研究的,必須更加注重兼顧經驗和經營等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和存在,重點考慮到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內在倫理價值以及之間的關系。在履行當前合同法中,必須要求合同訂立和各條款符合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志,履行法律的行為必須是遵循一定價值的正確倫理價值,存在本質上的行為控制要求,這樣的倫理分析來解釋合同法的內在價值更容易得到當事人的內心認可。合同法的效力受相關規定的限制和要求,不能忽略合同法的內在價值構造,要建立在各項規章制度已經漸趨完善和理性的堅實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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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民法;基本原則;價值;效力
目前,中國經濟正面臨著國際社會的機遇和挑戰,中國的市場經濟要經受住這種大風大浪的考驗,必須依靠良好的法治環境,因而加強法治建設對保障我國市場經濟的順利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而民法作為調整市民社會的法,在法治建設中處于舉足輕重的地位。所以,對民法的有關理論問題,特別是民法基本原則問題予以探討是十分必要的。
一、民法基本原則的概念
關于民法基本原則的概念,學者的表述并不一致。有的認為,它是民法的立法原則,又是執行法律、進行民事活動和處理民事問題的根本準繩;另有一些人認為,它是制定、解釋、執行和研究民法的出發點和依據;還有人認為,它是民法的指導方針,對民法的各項規定及其實施,都有指導的效力和作用;它是貫穿于整個民事立法,對各項民事法律制度與全部民法規范起統率作用的立法指導方針,但在民法的基本原則對于民法規范起統率或指導作用上,學者的認識是一致的,沒有疑異的。筆者認為,民法的基本原則就是民法的基本精神和指導思想。它是立法指導思想的直接體現,是國家民事政策的直接反映,最終是由社會經濟條件決定的。
二、民法基本原則的法律效力
民法的基本原則既然是法律規定的,當然也就具有法律約束力,即具有法律效力。基本原則的這一效力表現在:其一,民法的基本原則是解釋、理解民事法律的準繩。任何法律的適用都離不開對法律的解釋、理解,理解是否準確,解釋是否合法,都要靠以其是否合乎基本原則來衡量;其二,基本原則是從事民事活動的準則。公民、法人從事民事活動不能違反基本原則,違反基本原則的行為也就是違反民事法規的行為,即民事違法行為;其三,基本原則是裁判民事案件的依據。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不論調解,還是判決,都不能違反基本原則。因此,基本原則的約束力決定了法院可以依基本原則裁判案件。有一種觀點認為,我國民法通則中規定的基本原則,多處提到”民事活動”,因此它只是公民、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而不能作為法院處理案件的依據。
三、民法基本原則的價值
我國民法基本原則具有重要的價值,具體表現為:
(一)從法哲學的價值層面來看,民法基本原則是克服民事法律局限性的有效方法。民事法律規范可以采取嚴格立法方式和模糊立法方式。前者具有確定性、穩定性和效率性等優點,但同時又表現出個別不公正性、不周延性和滯后性的特點。而后者雖然具有靈活性和周延性等優點,但賦予法官過多的自由裁量權,極易造成司法腐敗,使”法治”變為”人治”,從而被實踐所擯棄。由此,法律的價值選擇是極為艱難的。顧全了效率與安全,個別公正和周延性便難免會犧牲;而顧全了別公正和周延性,卻又犧牲了效率和安全。這就是民事法律的局限性問題。而民法基本原則由于具有模糊性和靈活性的特點,它的引入將法與人兩個因素結合了起來,將嚴格歸責與自由裁量結合了起來,將個別公正性與普遍性結合了起來,從而彌補了嚴格立法的個別不公正性、不周延性、滯后性的缺陷。因此,它是解決民事法律價值選擇的二律背反的有效方法。
(二)從功能價值層面來看,民法基本原則差不多是民事法律全部價值的負載者。這與民法基本原則的特征是密切相關的。第一,它以其自身的模糊形式保障法律的靈活性的作用,由于基本原則的模糊性,法官可根據社會生活發展的需要,通過解釋基本原則,把經濟、政治、哲學方面的新要求補充到法律中去,以使法律追隨時代的發展而與時俱進,實現法律的靈活價值;第二,它以模糊性實現著法律的簡短價值。具有模糊性的民法基本原則使法律的外延成為開放性的,這樣法官可將社會生活中發展變化的客觀規則源源不斷地輸入于法典之中。因此,模糊性規定出現于立法,必然使法律條文的數目減少。如我國的民法通則只有156條,這與基本原則的作用密不可分。第三,它還保障著法律的安全價值。由于基本原則具有實現法律的與時俱進的進化功能,法律不必經常修改而保持相對穩定,實現了漸進式的、生長式的發展,從而保證了法律的安全性。
(三)從實踐價值的層面來看,民法基本原則具有如下功能:首先,立法準則的功能。在制定民事基本法時,民法基本原則產生于具體民法制度和民法規范之先,再以其為準則制定民法制度和民法規范。因此,民法基本原則是各項民法制度和民法規范的基礎和來源。其次,兼具行為準則和審判準則的功能。民法規范是從民法基本原則中推導出來的,具有直接的可操作性和具體性,因此,民事活動的當事人首先應以民法規范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當民法規范對有關問題缺乏規定時,當事人即應自覺以民法基本原則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而法官此時可以直接將民法基本原則作為審判規則。再次,授權司法機關進行創造性司法活動的功能。民法基本原則是解釋民事法律法規的依據。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時,須對所應適用的法律條文進行解釋,闡明法條的含義,確定其構成要件和法律效果。無論法院采用何種解釋方法,其解釋結果均不能違反民法基本原則。民法基本原則也是補充法律漏洞、發展學說判例的基礎。當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在不能從現行法獲得依據的情況下,可以直接適用民法基本原則裁判案件。
(四)從法律的貫通價值層面來看,民法基本原則已經遠遠超越了民法的范疇,甚至成為其他法律的指導原則或指導原則的變異形式。例如,民法上的平等原則,體現為訴訟法上的當事人平等原則、國際法上的平等互利原則以及刑法上的罪刑相適應原則;民法上的誠實信用原則,體現為商法、經濟法上的誠實信用原則以及國際法上的善意履行條約義務原則;民法上公序良俗原則,體現為訴訟法上的尊重民族語言文字原則以及國際私法上的公共秩序保留原則等。民法為萬法之法,”民法內容已經成為其他類法的前提或重要組成部分”相應地,民法基本原則也應滲入其他法律,甚至成為其指導原則。具有現實意義的是,我國目前正在進行民法典起草的工作,而民法基本原則在其中具有體現民法文化和民法理念的功能,可以取得高屋建瓴、以小見大、以點帶面、以微觀把握宏觀的效果。因此,重視民法基本原則的價值,對于民法典的起草,乃至對于我國的法制建設和社會主義經濟政治制度的完善都具有深遠的意義。
【參考文獻】
[1]梁慧星 .《民法總論》 法律出版社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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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中文系的基礎理論課程,文學理論在中文系體系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我在文學理論課程的教學實踐中將教學目標確立為:使學生通過學習掌握文學理論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識,引導學生運用所學理論分析、評價文學作品、文學思潮和文學現象,使學生以審美的方式關注社會、人生及自我的發展。而為達到這樣的教學目標,通過教學實踐,我感到以下的做法是行之有效的。
一、欣賞優秀文學文本。關注具體文化現象
高校的文學理論課程通常開設在大二或大三學年,在此之前,學生已經上過古代文學課程和現代文學課程,學生對文學知識的把握僅僅停留在文學史的知識層面上。而且,近十多年由于社會傳播媒介的變化,影視音像技術的強勁發展,學生課余受到優美的文學文本的熏陶機會明顯減少,對文學作品缺乏直觀的、感性的直接認識,文學閱讀量小,閱讀面窄。這給教學造成了一定的困難。在教學中,如果不能聯系實際的文學作品,那么理論教學會顯得十分枯燥。因此,我在教學中十分注意引導和培養學生對于經典文學作品的閱讀興趣,擴大他們的閱讀量。比如。在講到“扁平人物”與“圓整人物”的問題時,我舉了《聊齋志異――畫皮》作品中的人物進行分析。不少同學在課下閱讀了蒲松齡的《聊齋志異――畫皮》,并在閱讀中思考人物的塑造問題。有的甚至還閱讀了包括《畫皮》以外的其他章節,并提出了一些見解。比如,有的同學就從中舉出一些篇目,來說明古代小說中的人物塑造也有相對比較圓整的。
看到同學們如此濃厚的閱讀興趣,我趁熱打鐵,安排了一節討論課,討論的內容是比較文學經典名著與由名著改編的影視文學作品,進一步思考當代社會的審美意識問題。其教學效果又是出乎意料的。因為由于當代學生對改變后的影視作品比較熟悉,而對于文本比較陌生。因此,不少同學重新找來了文學文本,比如張愛玲的小說《色戒》與影視版的比較、紅色經典系列的比較《鐵道游擊隊》、《小兵張嘎》等。還有被當今選秀之風拉動起來的《紅樓夢》的閱讀。總之,有了學生這樣充分的準備,使得后來討論進行得十分熱烈,不少同學甚至走上講臺結合著所學到的理論知識發表自己的看法。課堂效果收效良好,而我也從學生的發言中獲益良多。這種激發學生閱讀優秀文學作品興趣的方法,使得文學理論課的學習生動而富有趣味,從而使學生進一步產生了對于理論學習的渴望。
二、秉承應用性的教學理念,培養分析問題的理論素養
文學理論兼具了指導性與工具性的性質。雖然它是一門理論學科,但其教學目標絕不僅僅是概念和原理的闡釋上,而是應該秉承應用性的教學理念,切實地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理論思維素養和提高理論寫作的能力。
隨著當前科學技術的飛速進步,人類社會生活方式包括文化生活方式正發生著重大而深刻的變化。純文學與雜文學的關系,專業寫作與非專業寫作的關系,紙介質文學出版物與互聯網上文學作品之間的關系,都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文學創作方式、傳播方式和接受方式,都產生了一些新的因素。這就要求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鼓勵和啟發學生正視新的現實,通過觀察與思考,逐步引出新的見解,并落實到具體的理論寫作實踐當中,從而將文學理論應用性的教學理念貫徹到底。為了達到這樣的教學目標,我認為可以分為兩步走:開放的討論,嚴謹的寫作。
比如,關于手機文學的問題,這是教材當中沒有作為教學內容的部分,但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已作為一種新型的文化形式,其閱讀方式和文學特點幾乎顛覆了以往的傳統文學形式。對此,我提前給同學們布置了幾個問題,打開他們看問題的視野,請同學們在課下大量搜集各種手機文學現象,這對于21世紀的大學生是極富有吸引力的工作。然后,再接下來的教學中組織他們進行討論。討論中,我對大家的發言適時做出相應的評論或進行更深入的提問,鼓勵他們各抒己見,而不做傾向性的對錯判斷,將學生們引入到一個開放有序的討論氛圍當中,使他們在這樣的討論中提高自己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這種以討論的方式來進行的課堂講授有助于形成一個良好的學習氛圍。緊接著討論后,請某些持代表觀點的同學接受其他同學的提問和補充,這樣既可以對某些問題進行全面而明確的把握,也能發現理解過程中的普遍性欠缺。教師在這個時候可以針對重點問題進行點評,引導學生更好地理解相關內容。這種互動式的交流,可以強化學生的理解,也可以促進學生的進一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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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文三步法”理論體系是“全面而具體”的寫作思維
(一)“作文三步法”理論體系關注寫作的“素材”,讓我們切實感到有話可說;感覺到的話,該說的話,都能說,真正做到“我手寫我口,我口述心”。傳統的作文教學體系,它要求具有觀察能力,要求寫景,要求寫人,要求寫社會。但它只提到一些表面的東西,僅感到這些對寫作的重要,也懂得其重要性,但進一步的指導卻沒有。而“作文三步法”理論體系在感知能力的訓練中明確而全面地告訴我們寫物、寫人、寫社會該寫到哪些內容。
以感知物為例,它告訴我們寫物要全面調動感官去感受;注意與物相關的附屬物;注意到物的動態表現,就是換時感受;注意到人與自然的關系,就是換情感受和換位感受。感知人,感知事,感知社會,也是如此。
而傳統作文教學體系并沒有這樣明確的思維,讓學生觀察,就告訴他們要細心、要全面,使學生無所適從,倍感疲憊。多少年來我們要求學生寫的觀察日記,大都半途而廢。
“作文三步法”理論體系則不然,它指向明確全面,學生學完后,一定會有話可說,說思維全面的話,說新鮮的話,說自己有深切感受的話。這一點,相信凡是參加實驗的老師和同學都深有體會。
(二)“作文三步法”理論體系關注語言的文采。傳統的作文教學試圖解決這一問題,它想到“好詞生好句,好句生好段,好段生好篇”,但這是語言文采的表面現象。著名高考輔導專家胡國華的“三比四字”式會創造出文采,但沒有從思維上根本解決這一問題,還是傳統作文模式。
寫作是形象思維大放光彩的時候,抽象思維處于“暗處”。而“作文三步法”理論體系從根本上找到了這一鑰匙,注意到語言文采的實質是形象思維的結果,而形象思維的明確指向便是形象聯想。語言一旦運用形象聯想思維,文采就會飛揚,你不必擔心什么。因為形象聯想就會有比喻和比擬,多個比喻和比擬就會有排比,就會有文采,而這是自然產生的。
(三)同樣“作文三步法”理論體系關注人的情感,它讓我們的作文言而有真情。在這以前,我們在教學中僅僅輕描淡寫強調寫作要有真情。而“作文三步法”理論體系全面而確切地告訴我們愛(恨或更多的情感)的指向就是自然、社會、人類;并且指出愛自然的實質就是愛自然的可愛和實用;愛社會就是愛它的文明和進步;愛人類就是愛其真、善、美。這樣的理論不是憑空而來,恰好與馬克思哲學巧合,世界不就包括這些內容嗎?我們的愛不是憑空而來,愛的對象也不會超出這個范圍。
(四)“作文三步法”理論體系關注文章的結構和文體。與以往不同的是,“作文三步法”理論體系揭示出文章的結構和文體,是人們為表達一定情思而用思維組織材料后形成的結果。因此它只講到思維。它認為:“從背景中分離出幾樣東西,加以抽象,再用中間特征把它們聯系起來,用以表達感情,這種文體就是記敘文;從背景中分離出幾樣東西,加以抽象,再用中間特征把它們聯系起來,用以證明觀點,這種文體就是議論文;從背景中分離出幾樣東西,加以抽象,再用中間特征把它們聯系起來,用以說明事理,這種文體就是說明文?!倍Y構在“作文三步法”理論體系中就是后分想、再生聯想和形象聯想的編織。
(五)“作文三步法”理論體系更注意人與自然、人與社會、客觀事物之間的關系,提出用思維統一一切的理念,把以往只在邏輯學中才敢提到的東西,輕松搬到高中作文教學中,卻不覺深奧,但覺淺顯易懂。而這是傳統作文教學無所適從的地方,大多避而不談或淺嘗輒止。
二、“作文三步法”理論體系,是“簡潔而可操作”的寫作思維
(一)從“作文三步法”理論體系的整體看,它是簡約的。僅僅八個章節,用72學時,就基本包括作文寫作的全部。它把寫作和寫作的主體人緊緊聯系在一起,它注意到,寫作的材料來源于人類對人、事、物的全面感知,因此它首先是感知能力;人類寫文章是為表達情感,它簡潔地講到愛人類、愛社會、愛自然;而這些的連綴靠思維,它全面而簡潔地講了后分想、形象聯想和再生聯想;文體又是人們在寫作中形成的有效而實用的表達情感的公認形式,而三大文體又是文體的基本體,它們具有很強的再生能力,所以只講三大文體;對表達法式基本沒有提及。這樣的章節安排全面而沒有絲毫交叉,給寫作帶來效率。
(二)感知能力的統一性。傳統的作文教學對寫人、寫物、寫事的教學都要一一展開,事無巨細,并沒有注意到三者的統一。而“作文三步法”理論體系卻不同,它的宗旨是對所感知的東西要全面,要多感官,要全身心。這樣的理論指向明確而簡單,易學易記,可操作性極強。
(三)文體訓練的統一性。我們在以往的作文教學中,對文體的訓練可謂煞費苦心。記敘文分寫景的、寫人的、敘事的;議論文要講三要素,要講結構,要講論點的提出方法;說明文要講說明的順序,要講說明的方法。而“作文三步法”理論體系,就將多維思維在三種文體中的具體運用,“從背景中分離出幾樣東西,加以抽象,再用中間特征把它們聯系起來,用以表達感情,這種文體就是記敘文;從背景中分離出幾樣東西,加以抽象,再用中間特征把它們聯系起來,用以證明觀點,這種文體就是議論文;從背景中分離出幾樣東西,加以抽象,再用中間特征把它們聯系起來,用以說明事理,這種文體就是說明文”。我們在寫作中只要目標明確,運用這些思維把材料組織起來便是符合文體要求的文章,省時省力,對理論一旦理解便能思路大開,自由寫作。
(四)思維運用的統一性。在“作文三步法”理論體系中,思維有三種,即后分想、形象聯想和再生聯想,它們不交叉,又各負其責。后分想是核心,負責同類材料和關系材料的尋找與組織;形象聯想和再生聯想負責異類材料的尋找和組織。
在“作文三步法”理論體系中,思維的作用是統一的,即用它們尋找寫作材料和組織材料。這樣只要熟悉并能熟練運用這些思維,把想到的材料用這些思維有機地組織起來就是文章。
這一點在運用中最是奇妙,特別是再生聯想。在課堂實踐中,學生在開始不相信,認為這是胡編濫造,我告訴他們:你們就當做一次實驗,把你用再生聯想想到的東西,連綴起來看看。我給出了這樣的聯想“木頭――樹林――田野――足球場――皮球”,后來學生大膽寫。結果出人意料,一個學生這樣寫:
我家門口,有一段燒焦的木頭,全身黝黑透亮,看到它我便想起了那片童年的樂園。那離我家僅一里不到的樹林,那是夏天,樹木都較勁似的瘋長著。綠綠的葉,青青的枝桿,清香的氣息。我們幾個小朋友沐浴在這天賜的環境里,渾身舒服,便體是勁。抱在懷中的足球便飛也似的射向那片鄉間的田野。踢累啦,我們又回到了樹林中,燃起火,燒起自帶的紅薯??墒腔鹛?,樹著火了,我們聽到稚嫩的樹被燒的痛苦地著,我們便一起撲火,火滅了,樹焦了。我們有點失落地回到家,帶了這童年的記憶。
人在童年是無畏的,童年的記憶又難免有點苦澀。
學生聽完后,再沒有人說,再生聯想是胡編濫造。
為什么“作文三步法”理論體系中的思維會如此神奇?因為它是從客觀的事物的關系中總結而來的,它關注人類與外界的關系,是客觀的思維,是人們難以注意到的地方,不易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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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多媒體學習 超文本 認知方法
1 多媒體學習認知理論
Mayer等人在雙編碼理論、認知負荷理論和建構主義學習理論基礎上建立了多媒體學習認知理論(Mayer,R.E.& Moreno,R.,2002;Mayer,R.E.,1999)。如圖1所示,該理論認為,多媒體教學信息主要以文字和圖片方式呈現;學習者通過耳朵和眼睛實現感覺記憶,注意文字的相關部分(選擇文字),并在工作記憶中把這些文字組織為言語模型,同樣地,他們也將注意圖像的相關部分(選擇圖像),并工作記憶中把這些圖像組織為圖片模型,最后他們將在文字模型和圖像模型之間及與長時記憶中的先前知識之間建立聯系(信息整合)。該理論強調了:(1)雙重通道加工,即在多媒體學習中,視覺和言語材料是在不同的加工系統中加工的,視覺通道最終產生圖片表征,語詞通道最終產生言語表征;(2)主動加工,即認知建構取決于學習過程中學習者主動的認知加工,只有當學習者主動選擇相關的文字與圖像信息,把它們組織成為言語和視覺表征,并且把相應的言語和視覺表征及相關的先前知識整合在一起時才會出現有意義學習;(3)有限的容量,即視覺和聽覺工作記憶的加工容量是有限的,因此,若對視覺或聽覺通道呈現太多要加工的元素,將會引起認知超負荷而阻礙學習。
Schnotz等人(Schnotz,W.&Lowe,R.,2003)發展了有關多通道主動認知加工的多媒體學習理論。他們認為,在多媒體學習期間,由尖端教育技術提供的外部表征與在這樣的教學條件下學習者建構的內部表征之間發生復雜的交互。他們區分了描述和描繪兩種表征方式。描述表征是由符號加工產生的,而描繪表征是由模擬的結構映射產生的。他們認為,圖像可用不同的方法將給定主題材料可視化,一幅圖所用的特殊可視化形式將影響所產生的心理模型結構以及影響該模型對學習任務的效率。這樣,給文本加圖對學習未必一定有益,如果與學習任務匹配不好的話,這樣的方式會產生負效應。因此,多媒體教學界面的設計應該促進外部與內部表征之間的適宜交互。
2 基于傳感網絡學習的學習方法
傳感網絡學習是以數據為中心的網絡,所有的上層應用都圍繞著數據進行開發。但是,傳感網絡學習中的數據與傳統數據庫中的數據的一個明顯差別在于:傳感器中的數據如果不和網絡元數據相關聯,則不具有任何意義和應用價值。所謂網絡元數據是指傳感器上的感知器件類型、傳感數據格式、節點位置、網絡拓撲等傳感網絡學習中的基本參數信息。只有當感知數據與網絡元數據相關聯后,才可以被應用理解和使用。而網絡元數據以及網絡狀態的監控和維護正是傳感網絡學習管理功能模塊的主要工作。
傳感網絡學習的網絡管理模塊具體可以分解為:網絡節點的狀態監控;鏈路狀態監控;網絡元數據建模、存儲及維護;能源狀態監控等功能。
網絡節點的狀態監控主要完成網絡節點設備本身的狀態檢測及事件管理,如何進行節點狀態信息的采集和傳輸是問題的關鍵所在。節點狀態信息的采集需要依賴于傳感節點的軟件支持,這部分功能與傳感節點的操作系統和編程環境密切相關,因此需要與操作系統和編程環境分析協同開展。節點狀態信息的傳遞也是需要關注的一個方面,可以采取的方式有兩種:獨立傳輸方式,即將這部分信息作為傳感數據來處理;稍帶傳輸模式,即附加在傳感數據的尾部或者傳輸協議的消息尾部傳輸。這兩種方式都有各自的優缺點,獨立傳輸模式,傳感節點的負載少,但中間件部分需要添加數據分類和處理能力;捎帶傳輸模式,傳感節點需要進行額外封裝消息報文的處理,而中間件的通信模塊則只需要在底層報文拆解的時候提取數據就可以完成節點狀態信息的接收。
針對網絡節點的狀態監控問題,究竟采取哪種方式,需要在項目實施中研究并最終確定。傳感網絡學習元數據的建模、存儲和維護,包括與其它功能模塊的接口都是本項目需要解決的問題。
傳感網絡學習管理中,還涉及到能源管理和網絡拓撲管理等功能。這些功能體現了對網絡動態特性的掌握和了解,是所必須的基本服務。
3 多媒體自學中超文本對學習的影響
在高中生自學多媒體物理材料時,不同文本形式在總成績上存在顯著差異。但在保持測試成績和遷移測試成績上均無顯著差異。不過超文本的平均成績均高于線性文本的平均成績。也就是說,超文本的文本形式對學生自學多媒體物理材料是有幫助的。造成這樣的結果可能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文本形式并沒有給總的學習效果帶來大的影響。對知識的保持和遷移也幾乎沒有影響。造成超文本和線性文本沒有差異的原因,可能有幾個方面。首先,由教師來操作文本不符合學生聯想思維的特征。在課堂教學中,多媒體的操作是由教師來完成的,學生不能自己操作超文本,無法根據自己的思維隨時點擊想看的頁面。每個學生的思維都有自己的特征。當看到同一個概念時,對這個概念產生的聯想是多樣的,如果讓他們自己點擊超鏈接,會產生不一樣的結果。因此,在課堂教學中,教師來操作文本不符合學生聯想思維的特征,這就無法使超文本的隨機通達的優越性表現出來。
參考文獻:
[1]江程銘,張智君.超文本節點大小對網頁信息搜索效率的影響.應用心理學,2001,3.
篇10
一、工資管理系統的目的和意義
在中原大化儀表公司是一家省屬大型企業分支單位,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該公司下在發生著日益的變化,職工流動速度在加快,工資增減幅度在加大,員工,職稱,績效評定等信息也隨之越來越多 ,作為工資管理和發放單靠傳統的手工處理已顯得力不從心,手工發放需要反復進行抄寫,計算,不僅浪費時間,還常因抄寫不慎出現張冠李戴,或者由于計算疏忽,出現工資發放錯誤的現象.同時工資的發放具有較強的時間限制,必須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完成任務.正是這種重復性,規律性,時間性,使得工資管理的計算機化成為可能.
使用計算機進行工資發放,不僅能夠保障工資核算無誤,快速輸出,而且還可以利用工資數據庫對有關的各種信息進行統計,服務于上級財務部門的核算與賬務處理.從而提高工資管理發放的效率,實現企業員工工資管理的系統化,規范化和自動化.
二、計所達到的要求,技術指標,預計的技術關鍵,技術方案和主要實驗研究情況
1、預計達到的要求:
此系統要求做到設計合理,便于使用,易于操作;界面友好,容錯性高,可在很短的時間內,查找出所需的職工工資資料,提高工作效率.
2、技術指標
(1)開發環境:visual foxpro6.0
(2)運行環境:windows9x/windowsxx
3、技術關鍵:
采用foxpro編程思想,利用其強大而完整的功能開發這樣一套職工工資管理軟件,其主要技術有:foxpro數據庫技術,新類的設計與應用,系統容錯性的處理,組合查詢技術的實現等.
4、技術方案和主要實驗研究情況:
(1)開發職工工資管理系統
(2)職工工資管理系統的數據庫結構設計與實現
(3)職工工資管理系統的具體實現
三、課題研究進展計劃:
9月28號:畢業設計選題
10月10號:開題報告撰寫
10月19號:對開題報告進行改進
10月29號:對系統整體設計
11月15號:中期報告
12月21號:論文撰寫
12月28號:系統檢查
1月4號: 論文答辯
四、現有在條件,人員(姓名,職稱)及主要設備情況
已有軟件:microsoft visual foxpro 6.0,winxx平臺
設計人員:樊利清
主要設備:計算機(intel pentium 4)一臺,激光打印機 一臺
五、參考文獻
(1)開發使用手冊 人民郵電出版社
(2)數據庫系統概論 高等教育出版社
(3)個人電腦實用基礎教程 寧杭出版社
(4)數據庫系統及應用基礎 北方交通大學出版社
(5)數據結構 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
(6)操作系統工程 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