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國有企業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01 04: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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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規范和加強我區國有資產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現對全區國有企業資產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清查。為保證清查工作順利進行,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一)摸清家底。對全區各國有企業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登記,真實、完整地反映資產狀況,為全區企業國有資產監管打下堅實基礎。
(二)規范管理。完善國有資產管理機制,實現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的有機統一,實行國有企業資產的動態監管。
(三)完善制度。針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認真分析研究,查找問題原因,理清監管思路,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確保國有資產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二、工作范圍
區屬國有獨資、國有控股企業及其所屬各類全資子公司、控股公司,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以及有關部門管理的企業均包括在清查范圍內。
三、工作內容
本次清查工作以各企業主管部門為責任主體,各企業在主管部門統一領導下,按標準按時限高質量完成清查工作。
(一)戶數清查。各企業主管部門和各企業要對企業的戶數、分布、級次、股權結構、經營狀況、資產狀況進行全面梳理和統計。
(二)賬務清理。各企業主管部門和各企業以2020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對企業及下屬企業的各類賬戶、會計憑證、會計賬簿以及企業內部資金往來和借款情況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表相符。
(三)資產清查。各企業主管部門和各企業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清查、核對和查實。重點做好各類應收及預付賬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各項對外投資、賬外資產的清查和登記,以及企業有關抵押、擔保等事項的核對。
(四)資金核實。各企業主管部門和各企業要核實國家資本金,完善基礎管理制度,促進理順產權關系,為建立規范的國有資產管理體系,提高國有資本運營效益,實現資產保值增值創造條件。
(五)健全制度。各企業主管部門和各企業完成清查工作后,認真分析在資產及財務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整改措施,逐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四、工作步驟
本次清產核資工作采取自查申報、核實和督促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計劃如下:
(一)單位自查階段(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15日)。各主管部門、國有企業要認真開展資產清理,核實資產權屬和去向,切實做到內容完整、數據真實。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審核清理登記表,做到賬實相符,確認無誤后將自查情況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給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在3月15日前將收集好的資料統一報送至區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心。
(二)審計核實階段(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6月15日)。為保證本次清查工作真實可靠,財政部門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對各單位上報的清查結果進行逐一審計,切實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表相符。
(三)整改總結階段(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30日)。各部門要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將清查核實后的資產數據形成工作臺賬,對資產清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集中整改,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內部監督管理機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區國資中心要對本次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及時上報區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
五、工作要求
(一)各主管部門和各企業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做到全面徹底、不重不漏、賬實相符,切實摸清“家底”,保證資產清查工作結果真實可靠。
(二)各主管部門和各企業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上報賬內及賬外資產,不得隱匿資產,不得虛報、瞞報,如實暴露存在問題。對清查出的各項資產損失和資金掛賬,應認真清理分類、查明原因,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依據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認真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做到賬實相符。
(三)各主管部門和各企業通過資產清查,如實反映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并有針對性地提出企業改革改制的方案,加快推動企業組織結構的調整,提高國有資本總體運營效益。
(四)各主管部門和各企業要指定專人負責,及時開展工作,按時將清查報告和清查統計表冊(請各單位在企業管理工作群內自行下載)及電子版等相關資料上報到區國資中心。逾期不報的將在全區范圍內通報。
各單位要及時向區國資中心報送負責人聯系方式,建立企業管理工作群,傳達和下載有關文件、表冊,解決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