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合社建設發展工作方案
時間:2022-07-22 1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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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中央一號文件精神,落實國家、省、市各項政策措施,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又快又好發展,根據《市促進現代農業發展若干政策的實施細則》(合政〔2012〕131號)和《關于創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百家示范工程的實施意見》,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緊緊圍繞“加快發展、提升水平、注重規范、完善管理、加強服務”的要求,以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為重點,運用建設現代農業的理念,積極培育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依法促進和保障我市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又好又快發展。
二、目標任務
堅持重點扶持、典型示范、鼓勵發展、規范運作的原則,加快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特別是專業合作社發展,切實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和市場競爭力。
1、加快發展步伐,做大合作組織。2012年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總量超過800家,年度新增150家,力爭達到160家,比上年增加20%,其中規范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個數新增30家,力爭達到50家,總量達到200家,比上年增加30%,加入合作組織成員數比上年增加30%,同時,引導和幫助有條件的專業協會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要求轉型為專業合作社,使之在市場競爭、產業帶動、農民增收上發揮更大的作用(詳見附表)。
2、開展示范建設,做強市級示范。圍繞全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主導產業發展,做強一批市級示范合作社,力爭2012年涌現一批年產值5000萬元和億元的合作社,重點在家禽養殖加工、草莓種植、林木花卉、糧油加工、蔬菜種植等主導產業方面突破。
3、規范運行機制,做優合作組織。一是優化內部運行機制,引導合作社在成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的框架下尋求合作效益;引導合作社嚴格制定和執行章程,堅持按社員與合作社交易量和按股份分配,健全檔案管理,實行社務公開,接受社員監督;引導合作社按《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建立成員個人賬戶。對政府扶持的無償資金,要記入合作社成員帳戶;二是優化合作績效,把分散的農戶組織起來,通過各種形式,大力進行配合與合作,鼓勵成立合作聯合體,延長產業鏈條。
4、創新合作形式,做新合作組織。在合作形式和合作領域上不斷創新,除大力鼓勵生產合作外,積極探索土地流轉合作、信用合作、金融合作(資金互助合作)等新的合作方式,為合作組織發展注入新的活力。積極探索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土地專業合作社。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鼓勵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組建土地流轉專業合作社,開展統一規模經營,促進農業優勢產業形成;積極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與農產品加工企業聯合建立信用聯保中介機構,設立擔保基金,解決生產資金貸款難的問題。鼓勵企業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強生產、加工、銷售的合作。涉農金融機構可對合作社進行信用等級評定,逐步提高授信額度。
三、主要措施
(一)強化合作意識。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合作知識、政策法規、制度建設、合作典型,啟發教育農民增強合作意識,廣泛宣傳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成功經驗和做法,激發其加入合作經濟組織的積極性;組織縣(區)農業主管部門業務指導人員外出觀摩學習、開拓眼界,加強合作經濟組織指導隊伍管理建設。
(二)加強規范指導。認真組織實施以“四有八規范”為主要內容的創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百家示范工程活動,進一步健全組織管理機構,完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指導和幫助示范點修改完善組織《章程》,明晰產權。進一步建立健全成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機構和各項內部管理制度,為合作組織的成立、登記、運行等提供輔導和咨詢服務。指導合作組織建立科學合理的民主管理、利益分配、風險保障、自我積累和監督約束等運行機制,不斷提高其經營管理水平。
(三)加大扶持力度。重點獎勵一批市級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補助一批規范起步的合作經濟組織。2012年創建30家左右市級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重點獎勵市級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社,對2012年度內新設立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專業協會進行補助。建立省、市、縣三級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體系,以縣(區)為單位,每縣培育3-4個縣級示范合作社,每區培育1-2個區級示范合作社。
(三)組織培訓輔導。按照分類指導、分級負責、注重實效、方法靈活的要求,舉辦全市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培訓班,培訓一批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業務指導骨干和能手,普及合作經濟基礎知識、合作組織財務會計知識、市場營銷和經營管理知識;建立業務和技術培訓制度,充分利用各種手段和方式開展分行業類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培訓,通過組織培訓、開展宣講活動等多種手段,造就一批合作組織業務骨干。
(四)建立聯系制度。建立起一支熱愛合作組織工作、業務能力較強的指導、輔導員隊伍。縣(區)和鄉鎮農經部門要明確專人擔任合作經濟組織輔導員,建立健全農民專業合作社聯系制度,確定專職人員,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工作責任,按照創建示范的標準和要求,進行一對一的聯系指導、協調和服務,幫助其理清思路、制定規劃、完善機制、提高管理和營銷水平。
(五)做好考評工作。對照《市促進現代農業發展若干政策的實施細則》,制定年度考評細則,認真組織實施12年度的獎補申報、審核和評審工作,確保工作全面客觀公正。
(六)強化工作職能。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的指導和服務工作,積極落實“國家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項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的規定,優先支持或推薦符合條件的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實施農業基本建設項目、財政支農項目等涉農支農項目。在資金、項目、技術服務和農民培訓等方面向農民專業合作社傾斜。加強農業信息服務工作。依托農業綜合信息網,建立信息采集、分析平臺,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務。繼續加大農民工轉移培訓“陽光工程”的工作力度,優先安排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接受培訓;農民專業合作社創辦的加工、運銷企業,在省、市級龍頭企業認定時給予優先照顧,在項目安排上優先扶持;“一村一品”示范基地、示范企業優先考慮夠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大力推進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結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實施,在推行農業標準化示范的地方培植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較好的地方推廣農業標準化。積極組織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產品進超市和參加各類展銷促銷活動。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