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職鍛煉和任教指導方案

時間:2022-05-23 0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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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職鍛煉和任教指導方案

為了進一步加強校長和教師隊伍建設,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扎實開展“教師素質提升”工作,促進城鄉教育資源合理流動、互通共享,根據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市教育系統干部掛職鍛煉和教師交流任教實施方案的通知》(平市教發〔2011〕175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縣中長期教育和發展規劃(2011-2020)》、《關于進一步加快教育改革與發展,建設教育強縣的意見》、《2012年全縣教育工作要點》和《關于實施教師素質提升工程的意見》精神,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做人民滿意的教師”為宗旨,以培養鍛煉骨干教師和學校管理干部為目的,按照互相學習、互相促進、資源共享、統籌兼顧的原則,有效開發和利用全縣師資資源,大力提高教師和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促進教育事業內涵發展和均衡發展。

二、主要對象

掛職鍛煉對象主要是各中小學、幼兒園,職教中心中層以上的管理干部;交流任教對象主要是各中小學、幼兒園,職教中心的骨干教師。

三、交流辦法

(一)建立中層以上管理干部交流任職制度

城區各學校每年選派一定數量的中層以上管理干部到農村學校掛職鍛煉;農村各學區(校)選派相應的優秀年輕干部到教育局機關及城區學校掛職鍛煉。

(二)建立教師交流任教制度

城區各學校選派一定數量的骨干教師到農村學區(校)支教并幫助開展教研工作;農村各學區(校)選派相應的教師到城區學校交流學習。

四、相關規定

1.掛職鍛煉和交流任教的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是: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心,思想作風端正,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發展潛力,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身體健康。

2.掛職鍛煉和交流任教時間一般為6個月~1年。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教育改革與發展建設教育強市的意見》(平發〔2011〕17號)中“城鎮中小學教師在評聘高一級職務(職稱)時,原則上要有兩年以上在農村學?;虮∪鯇W校任教經歷”的規定,對于要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而沒有農村任教經歷的城區學校教師可申請兩年以上。掛職交流期間黨、團組織關系、人事關系及工資福利待遇等保留在原單位不變,職級晉升和福利待遇不受影響,期滿后回原單位工作。

3.掛職鍛煉和交流任教采取個人報名、學校推薦和教育局選調相結合的辦法進行,以學校推薦為主。掛職鍛煉和交流任教學校及人數由教育局根據情況確定。

4.掛職鍛煉和交流任教期間,必須駐校任職、任教,服從學校管理,遵守學校的工作制度,認真開展教育管理及教學研究,不再承擔派出單位(學校)的工作任務。

5.掛職鍛煉人員在承擔相應行政工作的同時,必須任課,且中學不得少于每周6節,小學不得少于每周8節。交流任教人員每人擔任一個學科的教學,完成足額的工作量。積極參加校本教研活動,每學期聽課、評課10節以上,主講公開課(研討課)2節以上,每學期參與學校教科研作專題講座1次以上,撰寫教學論文(或專題調研)文章1篇以上。

五、管理考核

1.掛職鍛煉和交流任教人員由所掛職和交流的學校負責平時考核,與本校教職工同等對待,同等管理,同等考核。

2.掛職鍛煉和交流任教期滿后,教育局將組織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次。對于考核優秀的要進行表彰獎勵,對于考核不合格的要全縣通報并調離原工作單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學區(校)要高度重視,校長要親自負責遴選和推薦掛職鍛煉和交流任教人員,并全力做好來本校掛職鍛煉和交流任教人員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服務工作。

(二)做好政策宣傳。按照《實施方案》精神,通過層層召開會議,對掛職鍛煉和交流任教政策進行宣傳,讓廣大教職工充分了解有關政策規定,明確掛職鍛煉、交流任教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從而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三)確定人員對象。在個人報名的基礎上,各學區(校)本著公平、公開的原則,確定掛職鍛煉和交流任教對象,在校內進行公示。填寫《縣教育系統干部掛職鍛煉和教師交流任教申請推薦表》,上報教育局。

(四)認真組織實施。各學區(校)要顧全大局、統籌安排,確保宣傳、組織等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同時耐心細致地做好教師的思想工作,及時排除和化解各種不穩定因素,充分估計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做好相關預案,確保掛職鍛煉和交流任教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從嚴管理考核。各相關學區(校)要對來本學區(校)掛職鍛煉和交流任教人員從嚴管理考核,特別要對其遵守紀律情況和駐校、任教情況作詳細的記錄和記載。對于因管理松懈、考核不嚴而導致掛職鍛煉和交流任教人員長期脫崗、離崗的學區(校)要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七、具體事宜

1.我縣首次掛職鍛煉和交流任教工作從2012年3月20日開始到7月15日結束。

2.城區學校選派5名優秀中層以上干部到農村學校掛職鍛煉;農村學區(校)選派1名優秀中層以上干部到城區學校掛職鍛煉。

3.城區學校選派8名骨干教師到農村學區(校)支教并幫助開展教研工作;同時從農村學區(校)選派11名教師到城區學校交流學習。

4.參加本期掛職鍛煉和交流任教人員填寫《縣教育系統干部掛職鍛煉和教師交流任教申請推薦表》、《縣教育系統干部掛職鍛煉和交流任教人員花名冊》于3月20日前上報縣教育局。同時,掛職鍛煉和交流任教人員于3月22日前到新單位報到上班。